为充分考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受前三年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等因素,今年,在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的基础上,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采取缓缴、少缴的方式。
2月8日,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这标志着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全市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及监管银行近70人参加培训会。
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对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审核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树立“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突破有标志”意识,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繁荣发展,促进郑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有序,同时发展壮大;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职尽责。
培训会上,市文广旅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两份文件进行解读,并对设置标准、开办场所、师资力量、教训教材、审核流程、规范管理、资金监管等进行了详细讲解,特别强调设立流程必须遵循“先证后照”、设立分支机构必须遵循“一点一证”的原则。监管银行详细讲解了资金监管具体的办理程序。
据悉,举行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正式启动。相关部门将对原开办的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新开设机构同步进行审核准入。原开办的机构办理重新审核登记过渡期为2个月,4月10日前应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原办学许可证收回作废。逾期未进行重新审核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后续,相关部门将分批发布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此外,为充分考虑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受前三年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等因素,本着为企业纾困的原则,今年,在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的基础上,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采取缓缴、少缴的方式,待其全面恢复健康发展后,再行实施。
按照规定,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登记由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广旅主管部门负责。近期,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广旅主管部门将发布公告,详细公布相关具体事宜。
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业务办理咨询信息公开一览表